南韩一名38岁男子在赌场将存入的1亿韩元(约57.8万港元)兑换成筹码后,因赌场职员失误,再次获支付同一笔1亿韩元现金。男子其后将款项用于偿还债务等私人用途,一审法院原判其无罪,但二审法院近日推翻原判,改判侵佔罪成,判监1年、缓刑2年。
据韩媒报道,春川地方法院刑事上诉庭本月24日表示,推翻一审对该名男子的无罪判决,除缓刑外,亦下令其完成80小时社会服务。
案件于2024年4月发生在南韩唯一允许当地居民入场的江原乐园赌场。涉案男子此前将1亿韩元存入赌场,取得现金保管凭证后,再以凭证兑换成BC筹码,有关款项实际上已完成结算。
不过,一名赌场职员其后发现由公司保管的现金保管凭证,因不知道该笔款项已完成结算,误以为仍须向男子支付款项,因此再次向他支付1亿韩元现金。男子没有归还款项,其后将该笔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等个人用途,最终被控侵佔罪。
一审法院认为,男子当时合共向赌场存入3.68亿韩元(约212.7万港元),并分多次取得现金保管凭证及兑换筹码,因此难以确定他再次收到1亿韩元时,已知道该笔款项曾经完成结算。
法院亦指出,赌场其后通知男子出现错误时,未有向他提供相关确认资料,认为难以证明男子使用该笔款项时具有侵佔意图,因此判其无罪。
检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。二审法院重新审视交易纪录后发现,男子每次取得现金保管凭证后,均会立即将全部金额兑换成筹码,而涉及今次案件的1亿韩元凭证,更在发出仅3分钟后便已全数兑换。
二审法院因此认为,男子不可能不知道该1亿韩元已经兑换成筹码。法院又指出,他在职员再次支付现金前,曾表示「好像不是我的」,亦成为法院裁定其有罪的依据之一。
男子辩称,当时连续2晚3日BC而没有睡觉,精神处于迷糊状态。不过,法院指出,江原乐园赌场每天上午6时至10时关闭,因此没有接纳其说法。
法院量刑时指出,涉案金额较高,男子收到款项后不久便将其花掉,而且未有与涉事赌场达成和解。不过,男子自去年9月至今年8月已分多次偿还约7,700万韩元(约44.5万港元),加上过去没有涉及财产犯罪的刑事纪录,法院考虑相关因素后决定判处缓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