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高院一项判决,或会对全亚洲赌场向高端赌客提供信贷的方式与条件带来重大影响。法庭裁定,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产生的赌博债务,不能于新加坡执行,纵使外地法院已经作出可执行该笔债务的判决。
本案由金沙中国附属公司威尼斯人(澳门)股份有限公司,向一名名为Hu Yangning的女子提出诉讼。Hu Yangning于 2023 年与威尼斯人订立最高 1,500 万港元(190 万美元)的信贷协议,并就用作赌博的垫付款项签立本票。Hu Yangning未有偿还欠款,威尼斯人遂于香港提出诉讼,并于 2025 年 3 月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缺席判决,判令她合共偿还 1,935 万港元,另加 18% 利息及讼费。
其后威尼斯人尝试追讨Hu Yangning存放于新加坡的资产,并依据新加坡《1959 年外地判决相互执行法令》(Reciprocal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Act 1959,REFJA)登记该香港判决。该法令设有机制,可于新加坡执行部分外地法院判决。
惟Hu Yangning提出上诉后,新加坡高院周五作出判决:透过新加坡法院执行赌博债务,会违反该国《民法法令》下由来已久的公共政策原则;有关禁制适用,即使有关赌博行为本身合法,而且于外地持牌赌场发生。
值得留意,法官 Philip Jeyaretnam 指出,由于债务的底层性质,涉案本票本身无法区分究竟属赌博债务还是一般合约债务,亦即该本票与容许Hu Yangning在澳门赌场进行赌博的安排「密不可分」。
法庭亦推翻本案引用的重要先例Liao Eng Kiat v Burswood Nominees Ltd [2004] SGCA 45。该上诉庭旧案曾准许执行一名赌客于澳洲 Burswood 赌场(现珀斯皇冠)产生的 5 万澳元(3.5 万美元)债务。
Jeyaretnam 法官解释,Burswood 案的裁决,是依据旧《英联邦判决相互执行法令》(Reciprocal Enforcement of Commonwealth Judgments Act,RECJA)作出,并非现行 REFJA 制度;法官同时参考另一宗案例Poh Soon Kiat v Desert Palace Inc [2010] 1 SLR 1129,该案曾质疑 Burswood 案的判案理据,提出若相关争议再次出现,应重新检讨该判例。
重点是,新加坡高院今次判决,并没有认定Hu Yangning无需还款,亦没有令香港判决失效,亦不阻止新加坡高院对威尼斯人(澳门)股份有限公司于其他司法管辖区继续申请执行判决。
但判决仍会为区内带来广泛影响,会改变赌场向新加坡客户,或是资产置于新加坡的客户提供信贷的做法;这类情况在区内富裕人士当中十分常见。
讽刺的是,新加坡本地就有地标综合度假村滨海湾金沙,其母公司拉斯维加斯金沙集团(LVS)同时是金沙中国的控股股东,间接持有威尼斯人(澳门)股份有限公司。
LVS 就在上周,将其于金沙中国的持股比例增持至 75.01%。